- 提供TT虛擬展館空間供廠商曝光產品
- 提供AR/VR產品展示空間
- 進駐Mega Expo產業專區曝光產品型錄
(一)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。
(二)已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之規定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。
(三)申請日前3年內具加工食品出進口實績之廠商。
(四)申請日前1年內未受停止輸出、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者。
(五)企業之資本組成不得含陸資。
(六)參與行銷計畫之品項必須為臺灣產製食品。
(七)受輔導之行銷活動不得接受中港澳政府或民間組織、企業或個人(包括僑民組織或個人)之補助、贊助或以任何形式表彰之合作、交流、宣傳、廣告或類似關係。
點選瀏覽詳細申請須知
注意事項:企業選定輔導方案並經核定後,不得要求取消或變更,應配合方案之執行
我們提供六大服務